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肇事者不是车主,车主需不需要担责,得看他对事故损害的发生有没有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规定,要是因为租赁、借用等情况,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而且属于机动车这一方的责任,那么就由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赔偿责任。要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有几种常见的车主过错情形,在这些情况下车主需要担责。比如说,车主明明知道车辆有故障,还把车借给别人,要是车辆故障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那车主就得担责。再就是,车主知道借车人没有驾驶资格,像没取得驾照、驾照被吊销这类情况,还把车借出去,那车主就有过错,要承担相应责任。还有,车主明知借车人处于饮酒、吸毒等不适合驾车的状态,仍然出借车辆,出了事故车主也要担责。
要是车主没有过错,那就不用对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由实际的肇事者来赔偿。要是车辆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会先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就由肇事者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