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现在绝大多数地方已经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但在一些历史档案、征地补偿、集体权益上,原来的农业户口身份仍有影响。过去的区别主要在:农业户口绑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能分承包地、申请宅基地、享受村集体收益分配;非农业户口对应城镇,过去在教育、就业、粮票等配套上不同。现在落户城镇后,原农业户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仍保留,不会自动收回。征地拆迁时,是否按“农业户口”认定安置对象,看当地政策和你是否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如果你要办事需要证明原户口性质,去户籍地派出所查系统记录或开证明即可,自己手里旧材料丢了不影响。涉及土地权益的,以村集体确权登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