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更改了管辖,那么审查起诉的时间就要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子那天开始重新算。
2、一般来说,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起诉案件,通常要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要是案件重大、复杂,决定时间可以延长十五天。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还符合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检察院就要在十天内做出决定。要是嫌疑人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这个时间可以延长到十五天。
3、这么看,要是检察院改变了管辖,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后,一般得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能把时间延长十五天。要是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就得在十天内做出决定,要是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就可以延长到十五天。而且这个时间是从改变管辖后收到案件的日期重新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