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计算七年半抚养费,要按法律规定和法定方式确定数额。
先确定被扶养人范围,一般是受害人依法该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计算依据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受害人是城镇户口,按前者计算;是农村户口,就按后者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扶养年限 × 伤残系数 ÷ 扶养义务人数。这里七年半的扶养年限就是7.5。伤残系数由受害人伤残等级决定,像一级伤残是100%,二级是90%,依次类推。扶养义务人数就是依法对被扶养人有扶养义务的人数。
举个例子,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一定金额。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伤残系数为10%,其要扶养的孩子由夫妻二人共同抚养,那孩子七年半的抚养费 =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7.5 × 10% ÷ 2。遇到这类情况,要准确收集相关数据,按公式计算,必要时可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