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期满,在诉讼期间按如下规则处置:
监视居住最长不超六个月。期满后,办案机关要及时解除措施。流程是办案部门制作解除文书,报负责人批准,再向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人员宣布决定,同时通知执行机关。
若监视居住期间,侦查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会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就向法院提起公诉;不符合,则作出不起诉决定。
若监视居住期满,侦查未终结,证据不足以起诉犯罪嫌疑人,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应解除强制措施。之后若发现新证据、符合立案条件,可重新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所以,监视居住期满在诉讼期间,办案机关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作出移送起诉、不起诉或解除强制措施等不同处理。如果遇到相关情况,建议当事人及时关注案件进展,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