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当事人撤诉是对自身诉讼权利的一种处分。不同阶段的撤诉,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在法院宣判前,原告要是想撤诉,法院会进行审查。要是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是原告真心想撤诉的,法院一般会裁定准许,是否能成功撤诉要由法院决定。法院准许撤诉后,诉讼程序就结束了,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但会减半收取。
还有按撤诉处理的情况。如果原告收到传票却没正当理由不来开庭,或者没得到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收到传票却没正当理由不到庭,也会按撤诉处理。
撤诉后,当事人通常还能就同一个诉求再次起诉。不过要是离婚案件,撤诉后在一段时间内,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就不能再起诉了。大家在打官司决定撤诉时,一定要了解这些规则,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不必要的影响。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