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要是没约定付款期限,当事人能协商补充。若协商不成,就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要是这样仍不能确定付款期限,债权人随时能要求对方履行付款,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违约金起算点有不同的确定方式。若通过补充协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能明确付款期限,债务人没在规定时间付款,违约金从明确的付款期限届满第二天开始算。
要是没法确定付款期限,债权人给了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后,债务人还是没付款,违约金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付款且给的必要准备时间届满的第二天起算。像债权人用书面通知、口头告知等方式要求付款,还给了合理准备时间,时间结束债务人没付款,就从结束次日起算违约金。
不过,要是当事人对违约金起算有其他约定的,按约定来。另外,主张违约金的一方得对自己履行了通知义务、给了必要准备时间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