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侵权里,使用行为是否要赔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使用者是为了生产经营,去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专利侵权产品,而且他们确实不知道这产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并售出的,还能拿出证据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那这种情况下使用者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呢,他们得马上停止使用、许诺销售和销售这些侵权产品。这里面关键在于使用者得是主观善意,也就是真不知道产品侵权,同时能证明产品来源正规。但即便不用赔钱,也不能再继续干这些侵权的事儿了。
要是使用者主观上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用的产品是侵权的,就算产品有合法来源,那也得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怎么定呢?先看权利人因为被侵权实际损失了多少,按这个来赔;要是实际损失不好确定,那就看侵权人因为侵权赚了多少,拿这个当赔偿数额。要是这两个都不好确定,就参考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来定。要是有人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还挺严重,赔偿数额可以在前面方法确定的数额基础上,翻一倍到五倍。要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都没法确定,法院会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一个赔偿数额。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产品时,一定要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弄清楚产品是否侵权,保留好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