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后,及时缴纳诉讼费用是很重要的事,不然会引发不少法律方面的状况。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原告在收到法院发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的第二天起,就得在规定的日子里交案件受理费。要是超过时间没交,又没去申请司法救助,或者申请了司法救助但没被批准,在法院给定的期限内还是没把费用交上,法院就会按自动撤诉来处理。
一旦按自动撤诉处理,法院就不会再接着审理这个案子了。简单来说,原告之前起诉这事儿就跟没发生一样,整个诉讼程序也就到此结束。不过呢,要是之后原告有了新的想法或者找到了新的证据,在诉讼时效还没过去的时候,还是能够再次起诉的。只是再次起诉的时候,得重新写好起诉状,再把诉讼费用交上,而且得满足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才行。
为了保障自己的诉讼权益,原告在提交起诉状之后,一定要多留意法院关于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把费用交完。要是担心费用问题,也可以早点去了解司法救助申请的事儿,看看自己符不符合条件。避免因为没按时缴费被按自动撤诉处理,到时候又得重新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