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给了女方且完成产权变更,从法律上讲,房子归女方,男方一般不能随意主张权利,但有一些操作办法。
要是离婚协议里房子给予女方是附条件的,而女方没履行条件,男方能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房产处分约定。不过,撤销要在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提出。
若发现女方在离婚分割房产时,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男方在发现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包括该房屋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房子给了女方,若离婚时有其他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可先和女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另外,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男方要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履行抚养义务,也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男方可和女方协商探视时间、方式等,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