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里,被告通常能委托律师出庭,不过原则上本人还是得出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离婚案件中被告委托律师属其诉讼权利。可离婚案件较特殊,涉及身份关系解除,法院要听双方真实意愿,来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法律规定,有诉讼代理人的离婚案件,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都应出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得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要是被告收到传票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能缺席判决。但缺席判决会让被告无法当庭表达观点和理由,失去庭审中争辩和举证的机会,不利于保护自身权益。
也就是说,被告能委托律师,若无特殊情况本人要出庭。有特殊情况得提供书面意见,不然可能面临被缺席判决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