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继承问题上,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这要按照《民法典》里关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来执行。简单来说,要是想让法院帮忙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这个诉讼时效是三年。这个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权利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损害,还有知道是谁损害了自己权利的时候开始算。
2、举个例子,如果有继承人发现其他继承人偷偷藏起遗产,还自己占了,那么从他发现这件事的时候,诉讼时效就开始算了。要是在这三年里,权利人没去行使自己的权利,等对方拿诉讼时效来反驳时,权利人可能就没办法胜诉了。
3、还有个情况,要是从权利被损害那天开始算,超过了二十年,法院一般就不提供保护了。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这里要注意,这最长的二十年保护期,是从继承开始的时候算,和前面说的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一样,三年是从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候开始算。
4、另外,诉讼时效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让对方履行义务,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又或者权利人去法院起诉、申请仲裁等,这些情况会让诉讼时效中断。一旦中断,诉讼时效就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