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一方死亡时,认定共同财产得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还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在共同财产的范围内。
不过,也有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比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一方死亡时,首要任务是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通常,婚姻期间积累的财产,要是没有特别约定,都会被推定为共同财产。就拿房子这类重大财产来说,要是婚后买的,不管房产证上登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一般都会认定为共同财产。要是婚前买的,但婚后双方一起还贷,那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会被视作共同财产。
这里要注意,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是有优先效力的。要是有书面协议对财产归属做了约定,那就按协议来处理。没有约定的话,就按照法律规定来区分。要是遇到复杂情况,有些财产很难判断到底归谁,这时候可以收集出资证明、购房合同、交易记录等证据,来确定财产的性质。一旦确定了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属于还在世的一方的,另一半就作为死亡一方的遗产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