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里的中间人不是法律术语,要根据其行为和约定来判断法律责任。中间人主要有介绍人和保证人两种情况。
如果中间人是介绍人,只是在借贷双方间牵线搭桥,促成借贷关系,通常不用承担还款责任。因为这种中间人仅提供订约机会或信息,没有担保等额外意思表示,对债务履行也无保证义务。
要是中间人以保证人身份在欠条上签字,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时,只有债务人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履行债务,保证人才需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判断保证方式时,若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按法律规定为一般保证。
总之,欠条里的中间人是否担责,要依据其在借贷关系中的具体地位和约定确定。要是出现纠纷,建议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