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发生后,在法定情形下能索要交通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侵权人要担责。要是事故让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产生交通费用,受害人能向侵权方索赔。而且交通费得有正式票据,凭据要和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要是事故只造成车辆受损,车辆维修期间,受害人没法用自己的车,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也能要求侵权人赔偿。像车辆送修无法正常通勤,乘坐公共交通或租车的费用就属此类。
索赔时,受害人得收集好证据,比如交通票据、租车合同和费用明细等,来证明交通费用真实发生且合理。要是和侵权人就赔偿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