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行为犯。只要有伪造、变造或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会立案追诉。不用达到一定情节,也不用造成特定后果,就能依法走司法程序定罪处罚。
但司法实践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定为犯罪。像有人不明事理,偶尔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没使用且没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可能不按犯罪处理。
要是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还要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会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指多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等情况。
大家要注意,别实施这类行为。若不小心涉及,要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争取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