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诉讼程序中,被上诉人通常无法以“被上诉人”身份提上诉请求。上诉是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间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一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在上诉程序里被称为上诉人。
要是被上诉人也不服一审判决,想改变结果,可在规定上诉期内以自己名义上诉,这时身份就成了上诉人。但如果过了上诉期,被上诉人就不能上诉了。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来解决问题。不过,再审程序启动条件严格,得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比如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所以,当事人若对一审结果有异议,一定要在上诉期内及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