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没钱还,其名下公司的财产能不能用来执行呢?这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又是这家公司唯一的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只要股东没法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的财产是分开的,就可以执行这家一人公司的财产来偿还股东欠的债。
要是被执行人只是公司的股东,一般不能直接执行公司财产,但可以执行他在公司的股权。法院会先把股权冻结,然后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股权,用得到的钱来还申请执行人的债。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有证据能证明被执行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就可以使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也有可能执行公司财产来还被执行人的债。
大家遇到这方面的问题,一定要根据公司性质、被执行人与公司的关系等具体情况来判断能不能执行公司财产。要是不确定,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