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单纯依靠公证直接获得强制执行效力。一般来说,公证机构可以让那种有给付内容,并且债务人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主要是夫妻对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做出的约定,和典型的能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不太一样。
2、要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里对财产分割事宜有了约定,还针对这份协议办理了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并且满足相关条件,像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债权文书是以给付货币等为内容、有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明确承诺等,那么这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就可以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要是有一方不遵守协议,另一方就能够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就算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经过公证获得强制执行效力,只要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认,它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要是一方不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未来,随着法律实践的发展,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的认定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更加规范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