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合同里碰到超量履行的状况,购买方可以这么做。
要是合同对超量履行有清楚规定,那处理起来就简单多了。就好比合同写明了超量部分怎么处理,价格怎么算,购买方直接按照合同来就行。举个例子,合同规定超量在一定比例以内就按原来的单价结算,超过这个比例就得商量新价格,购买方就按照这个规则去处理超量的货物。
要是合同没提到这些,购买方就有选择的余地了。要是超量的货物对购买方有用,而且购买方也愿意要,那就和卖方好好商量超量部分的价格、啥时候交付这些事儿。双方谈妥了,购买方就接收货物,按照新的约定付钱。但要是购买方不想要超量部分,完全有权拒绝接收。不过不能光拒绝就完事儿,得赶紧通知卖方,说明不接受超量货物,然后把货物好好保管起来等卖方来处理。在这过程中,购买方还能让卖方承担因为超量履行多出来的保管费之类的费用。但是购买方保管的时候得用合理的方式,不能因为自己没保管好让货物坏了,不然自己可能就得担责。
另外,购买方得把和这事儿有关的凭证都留好,像和卖方沟通的记录、合同文件、货物交付的单据这些,万一以后和卖方有了纠纷,这些凭证就能派上大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