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遭遇车祸是件不幸的事,有时受害人可能在车祸发生多年后才考虑起诉。这里要提醒大家,车祸发生4年后依然能起诉,但诉讼时效问题必须重视。
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也就是说,在这三年里,受害人得赶紧主张自己的权利去要求赔偿。要是超过三年才起诉,一旦对方拿诉讼时效已过为理由进行抗辩,那原告很可能会败诉。
不过,诉讼时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存在中断和中止两种情况。中断就是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只要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赔偿要求、义务人答应履行赔偿义务或者权利人去法院起诉、申请仲裁了,那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这些法定原因,导致权利人没办法行使请求权,那诉讼时效就会暂时停止,等这个问题解决了再接着计算。
所以,要是车祸已经过去4年才想起起诉,得先看看有没有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况。要是有,那诉讼时效就可以重新计算或者接着算,这样去起诉,法院受理并支持诉求的可能性就比较大。要是没有这些情况,就得想办法收集证据,比如证明对方同意履行赔偿责任,以此来突破诉讼时效的限制。不然人家提出时效抗辩,原告到时候可就没机会胜诉了。大家在遇到车祸后,一定要多留意这些法律要点,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