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一般来讲,公安机关不会直接立案。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就是只有被害人主动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才会受理,进而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侵占罪指的是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还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行为。这种犯罪常发生在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主要侵害的是被害人的个人财产权益。所以法律让被害人自己决定是否追究。
但有特殊情形,公安机关可能会介入并立案。要是案件还涉及其他犯罪行为,或者情况比较复杂,就可能转化为公诉案件,这时公安机关就可能立案侦查。比如在侵占财物时,还伴有暴力、威胁等其他违法犯罪情节,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产生了影响,公安机关便会履行职责进行处理。
如果遇到侵占问题,被害人一般可先自行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是发现存在特殊情况,可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