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讯嫌疑人时,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要注意,传讯和强制措施是不同的概念。传讯就是司法机关通知打官司的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它不属于法定的强制措施。而强制措施呢,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能顺利开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手段,常见的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要是在传讯的时候,公安机关发现嫌疑人出现了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定情况,就可以采取对应的措施。比如说,嫌疑人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和别人串通的可能,或者可能会再去犯罪,又或者想要自杀、逃跑等等。这时,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形,对嫌疑人进行拘传、拘留等。拘传就是强制让嫌疑人到指定地方接受询问;拘留就是在短时间内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要是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经过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公安机关就会执行逮捕。
但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也不是随意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好的条件来执行,目的就是保障嫌疑人应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