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却不认可里面的事实,这种情况得分不同情形处理。
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是对部分事实有意见,没把指控的内容全否定,那在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时候,就得跟司法机关讲清楚有异议的部分。接下来,司法机关会进一步调查核实有争议的事实,结合证据来做认定。要是调查后发现,有异议的部分不影响整体犯罪事实的认定,那还是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过在量刑从宽幅度上,可能就会考虑这个情况,不会给那么大的幅度了。
可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的主要事实都不认可,就算表面上说是认罪认罚,那也不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里“认罪”的要求。毕竟“认罪”得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意见才行。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就不会按认罪认罚程序处理案件,而是走普通程序。在普通程序里,司法机关会全面审查证据,然后依法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这时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积极行使辩护权,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说的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