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是可以补充离婚协议的。要是夫妻二人在离婚后,就某些没处理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达成了一致,就能签订补充协议。从法律性质来讲,离婚后的补充协议属于民事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补充协议就有法律效力。
常见需要签补充协议的情况有,对财产分割没涉及到的部分进行约定,或者调整子女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等。但要是补充协议涉及到离婚协议里已经处理且有强制执行力的内容,像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确认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事项,要变更的话就得满足法定条件,比如出现重大情势变更等,而且可能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签订补充协议时,建议采用书面形式,让双方签字确认。必要时可以去公证,这样能增强协议证明力,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