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终止后,规定的保密义务通常仍然有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保密条款就属于典型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主要是为保护当事人合作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重要信息不被泄露,即便协议终止,也有必要和合理保护这些信息。
就算合同里没写“本保密条款效力不受协议终止的影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也得遵守保密义务。要是有一方违反了保密义务,让对方有损失了,受损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让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带来的损失,这损失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
由此可见,协议终止不代表保密义务就失效了,当事人还是要按约定履行保密责任。如果遇到对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受损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签订协议时,也可以更明确地约定保密义务的具体内容、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以减少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