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票送达特别关键,它能保证被告知道开庭的相关信息。要是被告没拿到传票,就没法确切知道距离开庭还有多长时间。
2、法院定好开庭日期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给被告送传票。送传票的方式有好几种,像直接送上门、把传票留在被告住处、委托别人送、通过邮局邮寄,还有登公告送达等。要是用的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这些方式,送达的时间比较短,也容易确定;要是用公告送达,从发出公告那天开始算,过了一定时间就当作被告已经收到了,得等公告期满才会确定具体的开庭时间。
3、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开庭前的合理时间把传票送到被告手里。对于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子,法院会在开庭前至少提前三天把传票送给当事人;要是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通知开庭的时间就不受这个限制。
4、要是被告没收到传票,很可能是在送达的过程中出了问题。这时候被告可以主动联系法院,问问案件的进展情况,还有开庭时间等。也可以让法院重新送传票。法院确定被告没收到传票后,一般会选个合适的送达方式重新送,然后再确定开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