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罪成立的情况下,被害人是有办法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在诈骗犯罪里,要是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有了物质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两个办法能让被害人讨回公道。
第一个办法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进行的时候,被害人就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骗钱的人把骗走的财物还回来,或者赔偿因为他的犯罪行为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和刑事诉讼一起处理,司法机关可以一次性把刑事和民事的事儿都解决了,这样效率高,被害人在刑事审判的时候就能把民事赔偿问题搞定。
第二个办法是在刑事诉讼结束之后单独去打民事诉讼官司。要是被害人错过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或者因为一些原因觉得在刑事诉讼里一起解决赔偿问题不合适,那么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外再去法院起诉。不过这里要注意,单独打民事诉讼,被害人自己要多花点力气收集证据。
还有一点要清楚,不是只要觉得有损失就能去单独打民事诉讼,得是经过追赃或者骗钱的人退赔之后,被害人的损失还是没补上,这时候才能再去提民事诉讼。
给被害人的法律建议是,一旦遭遇诈骗,要及时收集保留好和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要是想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尽快提出。要是选择单独民事诉讼,就得自己多上心证据的事儿,确保能最大程度挽回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