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没办法排除强制执行,可以这么处理:
1. 要是对执行行为有意见,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给执行法院交书面异议。法院会在规定时间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就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执行行为;要是理由不成立,就会驳回申请。要是对裁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2. 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也是个好办法。双方可以商量执行标的的金额、还钱方式和时间这些事儿,然后签个和解协议。达成协议后,执行程序先暂停,按照协议的要求来做。要是被执行人按协议履行完了,执行程序就结束;要是不履行,申请执行人能申请恢复原来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3. 要积极配合执行工作,老老实实申报自己的财产情况。要是有能力先还一部分钱,就先还上,表明自己想解决问题的态度。要是因为不可抗力这些客观原因,暂时没法把钱全部还上,可以跟法院讲清楚,请求把执行时间往后延一延。
4. 如果有第三人对执行的东西主张权利,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这类程序来解决争议。法院会对相关的事实和法律关系做审理,然后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