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拘禁罪的成立,不是只有限制人身自由达到24小时这一个标准。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是利用职权搞非法拘禁,出现下面这些情况的,就得按非法拘禁罪立案。
2、把他人关起来剥夺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时候,用了像械具、捆绑这类恶劣手段,或者对被拘禁人进行殴打、侮辱、虐待;非法拘禁导致被拘禁人受轻伤、重伤甚至死亡;非法拘禁情节很严重,让被拘禁人自杀、自残到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非法拘禁的人次达到3次以上;司法工作人员明明知道对方没违法犯罪,还把人家非法拘禁起来。
3、对于普通老百姓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虽然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来说明标准,但在实际的司法处理中,如果有上面提到的那些恶劣情况,就算限制人身自由不到24小时,也可能会按照非法拘禁罪来定罪处罚。不过要是没有其他严重情节,仅仅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还没到24小时,一般很难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但还是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