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款转到别人账户这种事儿,很可能会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者挪用资金罪,不过具体怎么处理得看实际情况。
要是涉及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话,他要是借着自己职务的方便,把公款拿出来给自己用,去干些违法的事儿;或者挪走的公款数额比较大,然后拿去搞赚钱的活动;又或者挪走的公款数额大,并且超过三个月都没还回去,那这种行为就构成挪用公款罪了。一旦定了这个罪,一般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情节严重,就会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是挪用的公款数额特别巨大,还一直不还,那就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要是干这事儿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利用职务之便,把单位的钱拿出来给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而且挪走的钱数额比较大,时间超过了三个月都没还;又或者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挪走的钱数额大,还拿去搞赚钱的活动;再或者用这些钱去干违法的事儿,那这就构成挪用资金罪了。犯挪用资金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巨大,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特别大的,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要是单位发现了这种行为,得赶紧采取办法把证据固定好,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司法机关依法去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另外,对于被挪走的公款或者资金,单位可以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还有打民事官司这些途径,把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