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这么回事。有人打着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这些经营活动的幌子,让参加的人交一笔费用,或者买些商品、服务,才给加入资格。而且还会把人按一定顺序分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按照发展的人员数量来算报酬或者给返利。通过引诱、逼迫参加者再去拉别人加入,达到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目的,这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就构成了这个罪。
2、要是犯了这个罪,处罚是这样。一般情况下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得交一笔罚金。要是情节比较严重,那判的就重了,会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样也得交罚金。
3、那怎么判断情节是不是严重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像参与传销活动的人数、涉及的金额,还有对社会秩序破坏的程度等。比如说,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人员加起来达到一百二十人以上,或者直接、间接收到的传销资金累计有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一般就会认定情节严重。
4、在实际的司法处理中,会根据具体犯罪情况量刑。会看看犯罪嫌疑人在传销活动里的地位和起到的作用,还要考虑他们有没有自首、立功这些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