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赠送出去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只是普通的赠送,钱已经到对方手里了,一般就不能再要回来。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赠送行为就是一个人把自己的钱免费给另一个人,对方也乐意接受这么个事儿。通常,钱给出去了,这赠送就不能反悔了。
不过呢,有些特殊情况在法律上是可以要回钱的。要是接受赠送的人干了特别糟心的事儿,比如说严重伤害了送钱的人或者他的家人,或者本来有照顾送钱人的义务却不管不顾,又或者没做到赠送时约定好的事儿,送钱的人就有权利把钱要回来。不过这有个时间限制,得在知道这些糟心事的一年内去要。
要是送钱之后,送钱的人自己日子突然不好过了,经济状况变得很差,连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都受影响了,那剩下没送完的钱就不用再给了。还有一种情况,如果送钱是有条件的,像说好了对方要完成什么任务才把钱给他,结果对方没做到,那这钱也能要回来。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打算送钱,最好先想清楚。如果是有条件的赠送,最好写个书面协议,省得以后有麻烦。要是真碰到上面说的可以把钱要回来的情况,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