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时,赔偿金额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对应的司法解释来确定,赔偿包含好几个项目。
1. 丧葬费:它是按照受理这个案子的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算的,总共算六个月的工资总和。
2.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计算二十年。不过要是死者超过六十岁,年龄每大一岁,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要是超过七十五岁,就只按五年计算赔偿。同时,被扶养人生活费会算进死亡赔偿金里。这个费用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来算。如果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就计算到其年满十八周岁;要是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就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3. 其他费用:还可能有因为就医治疗花的合理费用,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以及受害人亲属为办理丧葬事宜花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耽误工作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实际赔偿的时候,先由交强险在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要是不够,就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来赔偿;要是还有没赔够的部分,就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肇事的侵权人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