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遇到危险情况,很多人可能会采取紧急避险的做法。那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时,责任该由谁承担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紧急避险没超过必要限度,造成的损害比避免的损害小,紧急避险人不用承担民事责任,责任由引起险情的人来负。比如有人故意制造危险,别人避险导致他人受伤,制造危险的人就要负责赔偿。
但要是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该有的损害,那紧急避险人就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这里的“适当”是说,只对措施不当或超限度部分造成的损害担责,不用对全部损害负责。
在实际中,判断紧急避险有没有超过必要限度,要综合考虑危险的紧迫程度、避险行为的合理性、损害大小等。要是双方对责任承担有争议,可以先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走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和判决。大家遇到这类问题,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