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签的合同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平,是可以撤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一方趁着对方处境艰难、没什么判断能力等情况,让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显失公平,受损害的那一方能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对等,经济利益也不平衡,违背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像有人在着急或者没经验的时候,签了对自己特别不利的合同,就可能属于显失公平。
不过,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要求的。受损害方得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理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因为重大误解,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理由那天起九十日内行使;要是受胁迫签的合同,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从合同签订那天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没了。
因此,要是合同明显不公平,受损害方得赶紧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