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要是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当事人能申请把开庭时间往后延。
1. 必须到法庭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参与诉讼的人,有正当的理由没到法庭。像离婚案子的当事人就必须到庭,如果他们遭遇了不可抗力,比如自然灾害,或者突然生重病,没办法按照原定时间到法庭,就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原因在于他们不到庭的话,法庭就很难把案子的情况查清楚。
2. 当事人临时提出要相关人员回避。要是到了开庭的时候,当事人才发现审判人员、书记员这些人员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然后马上提出回避申请,法院得花时间审查并且做出决定,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把开庭时间往后推。
3. 有必要通知新的证人到法庭,获取新的证据,重新进行鉴定、勘验,或者要补充调查。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新的关键证人、新的证据等情况,而这些没办法在当前的庭审中立刻处理好,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延期,用这段时间来完成这些工作。
4. 其他应该延期的情况。这是个兜底规定,由法院根据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说发生了重大的突发事件,使得庭审没办法正常开展。
当事人要是想申请延期开庭,得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跟法院提出来,并且说明申请的理由,最后由法院来审查,决定是不是准许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