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诈骗案派出所不予立案的,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然后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复议、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同时继续补充证据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立案。立案审查的法定标准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诈骗案初期证据不足、嫌疑人身份不明时,公安机关可能先受案不立案,这不代表永远不立。你要做的:第一,拿到书面回执,报警后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这是后续所有程序的基础;第二,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向上级公安机关复核;第三,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当立案;第四,同步补充证据,转账记录、对方账号信息、通讯记录、同一手法其他受害人的材料,能帮助公安机关查实;第五,民事上可以直接起诉不当得利或者侵权,但涉嫌犯罪的通常先刑后民。别放弃,多数诈骗案都是补充侦查后才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