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借款人离婚时的债务问题,关键在于判断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这直接关系到由谁来还钱。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像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这笔债得夫妻一起还。要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归各的,那就两人商量着怎么还;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而且债权人可以找夫妻任何一方要全部的钱。
如果是个人债务,也就是一方在婚姻里以自己名义借的,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并且债权人也没办法证明这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这就是个人债务,得借款人自己还,配偶不用管。
对于债权人来说,遇到这种情况就得及时收集证据。比如借钱时的借条上是不是两人都签了名、钱是不是花在了家庭生活上,用这些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要是和对方商量还钱的事儿没成,别拖着,赶紧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然时间久了,可能最后钱都要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