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敲诈勒索他人一万五千元,属于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况。简单来讲,就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向别人索要一万五千元,这在法律上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要是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过了五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可能会并处罚金或者单独判罚金。所以,这类敲诈勒索案件的立案时效是五年。也就是说,从敲诈勒索行为发生那天起,五年内是可以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的。
但是,有两种特殊情况不受这个五年追诉期限的限制。一种是,如果公检法机关已经对案件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了,犯罪人还逃跑躲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管过了多久都可以追究。另一种是,被害人在这五年内提出控告,而公检法机关该立案却不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的计算也有讲究。一般是从犯罪那天开始算;要是犯罪行为是持续或者有连续性的,就从犯罪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要是在追诉期内犯罪人又犯了新罪,前面那个罪的追诉期限就从犯新罪那天重新计算。
如果遇到敲诈勒索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超过追诉期限无法追究犯罪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