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对商家不发货的赔偿有详细规定,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
要是买卖双方提前有约定,那一切按约定来。比如消费者和商家明确说好,要是商家没按时发货,就按照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就像签了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商家必须按约定给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要是双方没约定,商家不发货就属于违约行为。这时候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有好几种,比如让商家继续履行发货义务,也就是让商家尽快把商品发出来,这是比较常见的做法。
如果商家不发货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那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数额要和消费者因为商家违约遭受的损失相当,这里面还包括商品正常交易后消费者能得到的好处。不过也不能超过商家在签合同时能想到或应该能想到的因为不发货可能造成的损失。
另外,要是商家存在欺诈才不发货,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消费者有权要求更多赔偿。多赔偿的金额是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如果三倍不足五百元,就按五百元算。
给消费者的建议是,购物时尽量和商家明确约定发货时间及违约赔偿;如果商家不发货,及时收集好聊天记录、订单等证据,为维权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