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算有欠条却没有资金流水,债权债务关系也不见得就无效,得看具体情况。《民法典》里说了,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从贷款人把钱借出去的时候起合同才算成立。欠条呢,它是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通常有了欠条,就可以大概证明双方有借钱的意向。不过,资金流水能说明钱是不是真的给出去了,这对判断借贷关系是不是真发生了很关键。
2、要是借款数额不大,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用现金来交付是说得过去的。这种情况下,即便只有欠条没有资金流水,再考虑一些其他合理的因素,像双方的经济条件、交易的背景等,法院说不定会认定借贷关系是成立的。
3、但要是借款数额很大,一般就会要求有资金流水这类证据,来证明钱确实给出去了。要是只有欠条没有资金流水,而且债权人也没办法合理说明钱是怎么给的,那法院可能就不认可这笔借贷事实。
在法律行业发展中,对于这类证据认定的规则也会随着经济交易模式的变化不断完善。所以说,有欠条没资金流水时,得综合借款金额、交易习惯这些因素,来判断债权债务关系是否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