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离婚财产纠纷,得按照中国现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来办。具体原则如下:
1、先弄清楚财产的性质。要把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区分开。像一方婚前就有的财产,还有因为人身受到损害拿到的赔偿或补偿等,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归个人。而夫妻在结婚以后,靠工资、奖金,还有生产经营等得到的收益,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商量着处理。商量的时候要自愿、公平,得是双方心里真正的想法。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没犯错一方利益的原则来判决。
3、要是有一方偷偷藏起、转移、变卖、损坏、浪费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假的夫妻共同债务想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这些情况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