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时,管辖权异议起算点怎么确定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不同程序情况有所不同。
一审普通程序中,从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那天开始计算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按照民事诉讼法,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若对管辖权有异议,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而提交答辩状的时间是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十五天内,所以在这个程序下,被告收到副本那一刻就是起算点。
简易程序里,如果法院在开庭前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当事人双方已相互送达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被告要求当庭答辩,法院可当即开庭;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法院会告知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开庭日期,并说明逾期举证和拒不到庭的后果。此时,当事人若对管辖权有异议,要在规定答辩期间提出,起算点一般是告知相关事项的时间。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起算点和一审程序中被告收到重审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的规则一样。大家要记清不同程序下的起算点,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