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销时要是没把债务清理好,得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要是公司在股东或者第三人承诺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况下完成注销,那债权人可以找作出承诺的一方来还钱。从法律层面看,股东有义务在公司注销前清理债务。要是股东明明知道还有债务没处理,还把公司注销,就有恶意逃债的可能,这时候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收集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让股东承担责任。
2、要是负责清算的人没按规定进行清算,使得公司的主要财产、账本、重要文件等丢失,没办法完成清算,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属于清算义务人。
3、要是公司没有经过合法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而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负责,债权人可以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可能会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规范公司注销程序。债权人遇到这种情况要赶紧收集债权凭证、公司注册和注销信息、股东身份信息等证据,通过协商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