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庭审时,是存在更换审理法官的可能性的,但这必须要满足法定的情形。从法律角度讲,要是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能够申请他们回避。常见的回避情形有好几种,比如说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跟这个案子存在利害关系;和本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的关系,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审理产生影响。
如果当事人申请回避,具体谁来决定也是有规定的。要是院长当审判长,他的回避得由审判委员会来决定;普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做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就由审判长来决定。
另外,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法院也可能会主动更换法官。比如因为工作安排有调整,或者原来的法官出现特殊情况,像生病、要去执行紧急任务等,没法继续参与这个案件的审理。
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随便更换法官对案件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可不好。要是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就申请更换法官,法院一般是不会同意的。所以,要是大家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依据法定情形和相关程序来申请更换法官。要是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忙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