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有些当事人会当庭表明自己不上诉,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真的失去了上诉的权利。上诉权可是法律特意给当事人留的重要“后手”,最终能不能上诉,关键得看在规定的上诉时间里有没有提交上诉状,而不是看当庭怎么说。
在不同类型的诉讼里,上诉期限也不一样。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满意,从拿到判决书那天开始算,十五天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要是对一审裁定不服,从收到裁定书起十天内就能去上诉。刑事诉讼的时间更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十天,不服裁定的是五天,都是从接到文书的第二天开始算。
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在这些法定的上诉期限内,给法院交上书面的上诉状,并且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数量再多准备几份副本,上诉程序就能开启。哪怕当庭说过不上诉,只要后来在规定时间里改变想法,按规定交了上诉状,法院也会受理。
给大家一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庭审时别轻易当庭表明是否上诉。如果对判决有疑虑,最好先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在上诉期限内好好考虑清楚,再决定是否提交上诉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