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手后父母给的见面礼需不需要退还,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定。要是见面礼是俩人谈恋爱期间,对方父母为了让两人感情更好,主动给的小额财物,这种情况一般会看作是赠与行为。按照《民法典》关于赠与的规定,东西送出去,所有权就归对方了,正常来说不用还。
2、要是见面礼价值很高,而且对方父母是希望两人能结婚才给的,那就可以当成是附条件的赠与。要是最后两人分手,没结成婚,按法律规定,拿到见面礼的一方就得把东西还回去。
3、要是两人对见面礼的性质有很明确的约定,那就按约定来处理就行。要是因为这事起了争执,又没办法商量出结果,就可以去法院打官司解决。打官司的时候,要求对方返还见面礼的一方,得拿出证据证明见面礼值多少钱、当时给的目的是什么。
4、总的来讲,价值小、属于一般赠与性质的见面礼不用退还;价值大、附带结婚条件的见面礼,通常是要退还的。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未来在处理这类问题上,可能会更加注重事先约定,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