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被刑事拘留后,要是检察院不批捕,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应对办法。
- 先说公安机关这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马上把被拘留的人放了,而且要把执行情况尽快告知检察院。要是公安机关觉得检察院不批捕的决定不对,能要求复议,不过得先把人放了。要是复议意见没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核。上级检察院会马上进行复核,然后决定是否变更,并且把决定通知给下级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去执行。
- 再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要是公安机关没有及时释放被拘留的人,他们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而且,他们可以给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毕竟检察院不批捕可能是因为证据不够或者情节很轻微,这个时候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比较合适,既能让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又能保证诉讼程序顺利开展。
2.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得依法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一方也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主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