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侦查期限有多种情况。通常,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要是案子复杂,到期限还办不完,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重大犯罪集团案、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难的重大复杂案,前面的期限到了还没侦查完,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
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按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到后,还是侦查不完,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另外,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有其他重要罪行,从发现那天起重新算侦查羁押期限。嫌疑人不说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要先调查其身份,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清身份那天起算,但不能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要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也充分,就是查不清身份,也能按他自己报的姓名起诉、审判。大家要了解这些规定,避免在遇到相关情况时一头雾水,有疑问也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